2019年4月26日,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指定,中共濰坊市紀委、濰坊市監委對山東省濰坊監獄原副調研員王忠山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忠山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違反《會計法》《總會計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擅自開設單位賬戶存儲公款,辦理貸款,以權謀私,弄虛作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罪。
王忠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擅權妄為,對黨紀國法無敬畏之心,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和不良影響,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日前,經中共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忠山開除黨籍處分,并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